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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慈善总会秘书处工作会议制度

  

第一条 为保证安徽省慈善总会(以下简称总会)的理事会会议、会长办公会议等形成的决议和意见能够得到及时、有效执行,同时为增进总会各部门的沟通与合作,集思广益,提出改进意见,提高各部门执行工作任务的效率,制定本制度。

 会议职责:
(一)传达总会领导指示精神和业务领域有关通知要求,通报业务领域最新情况。
(二)通报秘书处各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;
(三)研究策划捐赠项目,提出资金募集和使用方案;
(四)讨论总会年度工作计划、经费使用预算和工作总结;
(五)研究秘书处工作的其他事项。

 会议由秘书处全体成员参加。

第四条 会议由秘书长主持,必要时,可由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主持。

 会议每周召开一次,一般为每周五上午9:30开始。如遇工作需要,可临时召开会议。根据工作计划、工作任务和人员分工,汇报、总结上周工作,研究、布置当周工作任务和下周工作计划;

 会议须形成会议记录。

 会议形成的重要工作计划、方案和意见,应及时向会长、常务副会长或会长办公会议报告。

 会议研究事项的落实要求:
(一)会议研究的事项,均须提出具体落实时限;
(二)会议审议执行的事项,由经办人负责落实,由部门负责人或副秘书长负责监督、催办;
(三)各执行事项的落实情况须及时向秘书长汇报。

 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